重要提示
1、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售已獲2012年3月5日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12] 278號)和2012年5月23日《關于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時間安排的確認函》(基金部函【2012】344號)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管理人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3、本基金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其中,場外發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場內發售機構為具有基金銷售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4、本基金的基金代碼為160417,基金簡稱為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場內簡稱為華安300。
5、本基金的發售期為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
6、本基金募集期內不設募集目標上限。
7、本基金的募集對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8、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對本基金進行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投資者應保證用于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欲通過場外認購本基金,須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募集期內本公司直銷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機構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外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投資者欲通過場內認購本基金,應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已經有該類賬戶的投資者不須另行開立。募集期內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可同時為投資者辦理場內認購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10、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基礎份額(簡稱“華安滬深300份額”)、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穩健收益類份額(簡稱“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的積極收益類份額(簡稱“華安滬深300B份額”)。其中,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B份額的基金份額配比始終保持1∶1 的比例不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條件的,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B份額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關事項將另行公告。
11、本基金場外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通過代銷機構或華安電子交易平臺認購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含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的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00元;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各代銷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認購金額和最低追加認購金額限制?;鹉技趦龋顿Y者可以多次認購,但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金額不設限制。
本基金場內認購采用份額認購的方式。在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的單筆最低認購份額為50,000份,超過50,000份的須是1,000份的整數倍,且每筆認購最大不得超過99,999,000份。本基金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認購份額不設限制。
本基金對單個賬戶的認購和持有基金份額不進行限制。
12、《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專門賬戶,不得動用。確認成功的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3、銷售機構對投資者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認購申請成功與否及其確認情況應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個工作日起到各銷售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確認情況和認購的基金份額。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12年5月29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5、各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銷售機構咨詢。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購買事宜。
16、在募集期間,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銷機構,敬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7、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8、本發售公告中未明確指明僅適用于“場內認購”或“場外認購”的相關內容,對于“場內認購”、“場外認購”均適用。
19、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者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者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者承擔的風險也越大。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指數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5%。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策略,跟蹤標的指數市場表現,目標為獲取市場平均收益,屬于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基金品種,其風險和預期收益高于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合規性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如指數化投資風險、投資替代風險、跟蹤偏離風險、杠桿機制風險、折/溢價交易風險、份額配對轉換業務及基金份額折算等業務辦理過程中的特有風險等)和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華安滬深300份額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開放日全部基金份額(包括華安滬深300份額、華安滬深300A份額和華安滬深300B份額)的10%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華安滬深300份額。
20、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