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約定發起,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2009年8月17日《關于核準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許可[2009]794號)核準。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9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鸷贤羌s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級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鹜顿Y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摘要中涉及托管業務的相關內容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除特別說明外,本摘要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11年3月29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10年12月31日(已經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