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稱 | 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 基金簡稱 | 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QDII) |
| 基金主代碼 |
04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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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據 | 《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 申購起始日 | 2011年6月17日 |
| 贖回起始日 | 2011年6月17日 |
|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 2011年6月17日 |
注: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日常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與定期定額投資等基金業務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香港、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時正常交易日,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鸸芾砣烁鶕煞ㄒ幓虮净鸷贤囊幎ü鏁和I曩彙②H回與定期定額投資時除外。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它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每個基金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每次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500元(含申購費),各代銷機構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調整首次最低申購金額和最低追加申購金額限制。投資者已成功認購過本基金的則不受首次最低申購金額限制。投資人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2申購費率
3.2.1前端收費
| 申購金額(M) | 申購費率 | 備注 |
| 申購金額<1,000,000元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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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購金額<3,000,000元,申購金額>=1,000,000元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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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購金額<5,000,000元,申購金額>=3,000,000元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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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購金額>=5,000,000元 | 1000元/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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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3.2.2后端收費
注:本基金未開通后端收費模式。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投資者在不同的銷售機構辦理申購業務,各銷售機構如有申購費優惠活動,以各代銷機構公告為準。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贖回申請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單個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500份的,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在贖回時需同時全部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2贖回費率
| 持有期限(N) | 贖回費率 |
| 持有期限<1年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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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期限<2年,持有期限>=1年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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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期限>=2年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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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為365天,2年為730天,以此類推。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最高不超過贖回總金額的0.5%,按持有期遞減。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歸入基金財產。
5.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投資者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幣100元(含100元)。“定期定額投資計劃”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6. 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 直銷機構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業務總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7樓
電話:(021)38969960
傳真:(021)58406138
聯系人:張劍云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522室
電話:(010)57635999
傳真:(010)66214061
聯系人:劉彥竹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1203室
電話:(020)38199200
傳真:(020)38927962
聯系人:李奕
(4)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區南關正街88號長安國際中心A座706室
電話:(029)87651811
傳真:(029)87651820
聯系人:滿黎
(5)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號威斯頓聯邦大廈12層1211K-1212L
電話:(028)85268583
傳真:(028)85268827
聯系人:強智勇
(6)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北站路59號財富中心E座2103室
電話:(024)22522733
傳真:(024)22521633
聯系人:曹瀚
(7)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臺華安電子交易網站
華安電子交易網站:m.czlongchang.com
華安電子交易手機網站:wap.huaan.com.cn
華安電子交易熱線:40088-50099
傳真電話:(021)33626962
聯系人:趙敏
6.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1)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網址:www.boc.cn
(2)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公司網址:www.ccb.com
(4)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99
網址:www.95599.cn
(5)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6)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7)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77
(8)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68
(9)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01
(10)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21)63370888
(11)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577)96699
(12)烏魯木齊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6518
(1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 95521,400-8888-666
網站:www. gtja.com
(14)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008
網址:www.cjis.cn
(15)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471)4961259
(16)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28
(17)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001、(021)962503
(18)中航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791)6768763
(19)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791)6285337
(20)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999
(21)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6、400-8888-506
(22)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800-6200-071
(23)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5
(24)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71
(25)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 (0731) 4403343
網址:www.cfzq.com
(26)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9898
(27)江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66-6228
(28)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6515988
網址:www.bhzq.com
(29)齊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38
網址:www. qlzq.com.cn
(30)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6708
(31)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61303
(32)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0755)82943750
注:
(1)各代銷網點的地址、營業時間等信息,請參照各代銷機構的規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代銷機構,并另行公告。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并另行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6.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7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6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將在每個估值日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及指定銷售營業網點、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和網站等媒介,披露開放日基金份額所對應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收費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確定,并在招募說明書中列示?;鸸芾砣丝梢愿鶕痘鸷贤返南嚓P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與定期定額投資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查詢或閱讀刊登在2011年3月14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華安大中華升級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購、贖回與定期定額投資等事宜,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下載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和了解基金銷售相關事宜。
(5)投資者可通過本基金的直銷機構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與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其中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開通情況以銷售機構的公告為準。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