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幣證券買賣產品推出的呼聲越來越高,相關方面的準備工作也在加緊進行之中。港交所日前結束了一輪為期4天的人民幣股票交易系統測試工作,主要是讓前期未能達標的券商再次參與測試。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仍將繼續進行相關測試和調整。
面對人民幣證券買賣產品發行的新契機,目前香港的證券業正在做哪些準備?他們在推廣此項業務中會面臨什么樣的困難?對于投資者買賣人民幣產品,證券業人士有什么樣的建議?帶著這些問題,證券時報記者采訪了幾位香港證券行業人士。
港券商積極參與測試
據悉,近期港交所的測試主要包括交易所參與者的人民幣資金過戶、針對人民幣計價證券的模擬交易(包括電子認購首次公開招股、交易、結算及交收)等。經過此次測試后,向香港交易所確認準備就緒的券商將被允許處理人民幣計價上市證券的交易,相關名單隨后會在港交所網站上公布;而沒有參與測試或未能確認準備就緒的券商將不能參與有關人民幣上市證券的買賣或結算交易。
據港交所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全港共有486家券商開業經營。另據香港證監會和港交所日前公布的數據,截至3月7日,全港已有約380家券商開設了人民幣賬戶,占比超過70%,而以市場占有率計算占到市場的86%。
“據我了解,目前在港開設了人民幣賬戶的券商基本上參與了港交所進行的人民幣產品仿真交易及結算測試。”第一上海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員葉尚志介紹說,從測試結果看,系統運行基本順暢,“因此,相信業界已為展開人民幣業務做好了準備。”
人民幣離岸中心
迎來黃金發展時期
對于即將開展的人民幣產品業務,多數券商都充滿期待。“業務推出后,有望增加港股市場的交易品種,市場成交量也會增加。”一位交易員表示,基于對人民幣未來升值的預期,估計人民幣產品的推出將獲得海外投資者極大的關注。
外資行大和總研最新發表的研究報告認為,人民幣計價產品的發展將成為推動香港交易所未來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該行指出,在交易所未來發展的第二階段,即吸引海外公司發行人民幣計價股票和內地資本流入階段,人民幣計價產品的重要性將大幅提升。大和總研表示,如果進展順利,港交所的市值和平均日成交額都將會大幅上升,這將是推動港交所中長期利潤增長的關鍵因素。
招商證券(香港)投行部董事總經理溫天納則表示,“從短期看,香港將有望建成境外人民幣的收付、結算、投資平臺;從中期來看,香港將成為區域人民幣的綜合性多功能的貨幣中心;從遠期來看,由于內地資本市場不會很快完全開放,因此,香港可以在這段時間內將人民幣離岸市場從容量、產品、覆蓋區域,以及人民幣資產定價等方面實現長足發展,成為名副其實的人民幣離岸中心,服務于國家經濟建設和金融安全,提升自身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傊鍟r期將是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的黃金時機。”
人民幣資金供應是關鍵
李小加早前曾表示,為滿足人民幣產品業務的長遠發展,市場需要保證“人民幣資金池”不會干涸,港交所建議以外幣參與“資金池”的投資者在賣出產品后只能以外幣形式撤出,以使池內的人民幣恢復原來水平。
據悉,目前香港的人民幣存款中約有四成是零售存款,平均每個零售賬戶約有5至6萬元;而企業存款占比為六成,平均每個賬戶有100多萬元。“企業存款在開放人民幣貿易結算時才出現快速上升,所以香港要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其實是要走一條‘由貿易帶頭、相關的金融產品隨后’的路子。”溫天納介紹說。
中銀國際執行副總裁謝涌海建議,由于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英文簡稱)會令熱錢流入內地,因此香港在人民幣投資產品推出之前,可推出小QFII作過渡性產品,“人民幣投資產品推出后就不再需要小QFII,屆時可能取消這個品種。”他指出,目前香港的人民幣存款并不夠進行人民幣“孖展”業務,而港交所即將推出的“人證港幣交易通”只能視為一種后備措施,“若要在香港發展人民幣計價股票業務,不能光靠港交所的小型資金池。”
葉尚志表示,雖然人民幣在香港的存款出現逐步增加的趨勢,但是券商在進行人民幣清算時可能還是要面對人民幣供需的問題。“券商可能要跟銀行方面訂下良好的人民幣劃轉籌借條款機制,這樣才能應對長遠的發展需求。”他說。
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4年至2007年,僅開放個人零售業務。中國人民銀行自2003年11月起,三次分階段開放香港銀行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的范圍,如存款、匯款、小額兌換、信用卡和支票等。除個人消費性業務之外,并不涉及任何資本項目的交易。
第二階段:2007年至2009年,開放境內金融機構等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6月發布《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在香港發行首只50億元兩年期的人民幣債券,令香港人民幣存量快速增長。
第三階段: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驗期。內地與香港簽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備忘錄,批準內地五個城市365家企業與東盟的貿易試用人民幣結算;2010年2月,金管局發布《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監管原則及操作安排的詮釋》;同年6月,內地將試點城市和企業分別增加到20個和67359家。
第四階段:2010年7月至今,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進入大發展時期。2010年7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簽署新的《人民幣業務合作備忘錄》及修訂《香港銀行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允許個人和企業通過銀行自由進行人民幣資金轉賬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