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0】1203號文批準設立,于2010年10月25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10年11月12日順利結束。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1,130,323,223.00元人民幣(含所募集股票市值),認購資金在基金驗資確認日之前產生的銀行利息共計22,600.00元人民幣。募集資金已于2010年11月18日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所募集股票已于2010年11月17日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過戶。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10,710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初始發售面值1.00元人民幣計算,設立募集期間募集(含所募集股票市值)的有效份額共計1,130,323,223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22,600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1,130,345,823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計入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沒有認購本基金。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上證龍頭企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10年11月18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在確定了本基金上市交易、開放申購、開放贖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將于開始辦理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投資者可訪問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全國免長途話費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情況。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