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0-05-13 08:06:53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0]318號文批準設立,于2010年4月12日起向全社會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10年5月7日順利結束。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的凈認購金額為1,805,458,825.83元人民幣,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共計234,064.69元人民幣。募集資金已于2010年5月11日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

  本次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為23,435戶。按照每份基金份額初始發售面值1.00元人民幣計算,設立募集期間募集的有效份額共計1,805,458,825.83份基金份額,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為234,064.69份基金份額。兩項合計共1,805,692,890.52份基金份額,已全部計入基金份額持有人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內認購本基金29,999,600份(含募集期利息結轉的份額),占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為1.66%,認購費為1,000元;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認購持有的基金份額總額為9,024,410.21份(含募集期利息結轉的份額),占本基金總份額的比例為0.50%。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資產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及《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華安行業輪動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10年5月11日獲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單的查詢和打印,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m.czlongchang.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風險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凈值1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凈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