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業務需要,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決定對基金經理作如下調整:
一、免去沈雪峰女士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職務;
二、免去陸從珍女士安順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宏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職務,聘任其為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截至公告日,沈雪峰女士和陸從珍女士均未被監管機構予以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上述事項已按有關規定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基金經理注冊及變更手續,并報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監局備案。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