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上證180ETF聯接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2009-08-24 08:58:30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重要提示


  1、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9】794號文核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聯接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冊登記機構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自2009年8月28日起至2009年9月25日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發售之日起計算。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發售時間,并及時公告。

  6、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直銷機構包括本公司的北京投資理財中心、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廣州投資理財中心以及網上交易平臺。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開戶、認購等業務的網點、日期、時間和程序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并另行公告。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

  7、本基金認購以金額申請。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交付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的電子交易系統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元;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投資理財中心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8、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僅允許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保險公司多險種開戶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開立多個賬戶),已經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予開戶申請。發售期內各代銷網點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和認購的手續,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為前提條件。請投資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銷售機構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可能導致開戶失敗。

  9、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刊登在2009年8月24日《上海證券報》、2009年8月25日《中國證券報》和2009年8月26日《證券時報》上的《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發售的相關事宜。

  11、對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及直銷專線電話(021-68863400、010-66219999或020-38350158),垂詢認購事宜。

  12、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3、風險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鸸芾砣斯芾淼钠渌饦I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鸩煌阢y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新基金以一元面值發售,一元面值發售不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基金凈值可能會跌破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14、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詳細文件請參考:華安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份額發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