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上證180ETF基金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2009-04-07 08:00:14 來源: 華安基金 字號:

  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3日生效。根據《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上證18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09年3月2日本基金的應分配收益26,675,278.09元為準,向基金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F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收益1.49元。

 

  二、收益分配對象

  2009年4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三、權益登記日、除息日和紅利發放日

  權益登記日:2009年4月10日

  除息日:2009年4月13日

  紅利發放日:2009年4月17日

 

  四、收益發放辦法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將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項及代理發放收益的手續費足額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銀行賬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09年4月16日將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現金紅利金額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劃付給被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2009年4月17日領取現金紅利。對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辦理指定交易并經確認后即將其尚未領取的現金紅利劃付給被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可領取現金紅利。

 

  五、有關稅收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目前基金向投資者分配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現金方式。

 

  七、咨詢方式

  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或登陸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獲取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