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根據《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08年11月10日起,對本基金的申購、轉換轉入業務進行限制。即單日每個基金賬戶的累計申購、轉換轉入金額應不超過100萬元,如單日每個基金賬戶的累計申購、轉換轉入金額超過100萬元,本基金將有權拒絕。
在本基金限制大額申購、轉換轉入業務期間,本基金的贖回、轉換轉出等業務正常辦理。本基金取消或調整上述大額申購、轉換轉入業務限制的具體時間將另行公告。
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m.czlongchang.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咨詢相關信息。
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