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換規則:
1、積分兌換活動的對象為賬戶狀態正常、有積分余額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個人賬戶客戶, 機構賬戶不參加本次兌換活動。
2、每賬戶積分單獨兌換,不接受合并兌換申請。
3、本次活動有效期為:2008 年2月1日 至 2008 年2月29日,活動時間以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統設定時間為準。
4、兌換列表中標明的兌換數量項為禮品總數,對應兌換積分數僅可兌換一件該類禮品。
5、兌換方式:
1)通過網站申請:登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進入個人交易/查詢賬戶,選擇"賬戶服務",在"積分兌換"欄目下進行自助兌換。
2)通過電話申請: 撥打華安客服熱線4008850099轉"積分兌換專線"提交申請,工作人員將與您核對各項信息并在確認無誤后為您辦理。
6、多位客戶同時在線兌換(包括網站與電話兩個系統),有可能因為兌換申請提交時間過于接近而產生以下情況:兌換時提交申請顯示成功,但最終因禮品兌完而兌換失敗。該情況下,將按照華安系統記錄時間,首先滿足先提交兌換申請的客戶的需求;兌換失敗客戶的積分將予以退回。該情況發生機率較小,但仍建議您在兌換后兩個工作日登陸網站察看兌換受理情況,或可撥打4008850099華安客服熱線轉"積分兌換專線"確認。
7、您的兌換申請正式被我公司受理后兩個月內您就會收到禮品。在禮品遞送中,可能涉及部分高價位禮品因采購周期等原因延長派送時間。
8、禮品將通過包裹或快遞方式郵寄,具體郵寄方式由禮品配送中心根據禮品特性決定,易碎品與貴重物品一般采用快遞方式郵寄。
9、簽收禮品時請配合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10、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若您通過電話轉人工兌換,在禮品郵寄地址與賬戶內預留的地址不符且賬戶預留信息不足以致無法通過電話確認來電者身份的情況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權要求客戶提供相應證明以確認身份。
11、活動涉及的禮品、禮券及服務均由供應商直接提供,所有相關責任由供應商全權負責,概與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無關。禮品的保修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由廠商提供服務,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概不負責。
12、華安公司網站及郵遞咨詢上提供的禮品圖片、尺寸、材質以及性能指標等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
13、禮品數量有限,兌完即止。不另行通告。
14、活動期間,如遇禮品停產或升級換代,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在征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以近似禮品替代。若雙方在替代禮品選擇上無法達成共識,則做積分返還處理。
15、積分規則請查詢《 華安基金公司積分活動細則 》,或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4008850099,021-68604666 進行查詢。
16、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