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安瑞封閉基金終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07-04-06 00:00:00 來源: 字號: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4月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了《安瑞證券投資基金終止上市公告》。為了保障安瑞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安瑞")持有人的權益,現發布關于基金安瑞終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簡稱:基金安瑞

  交易代碼:500013

  基金類型:契約型封閉式基金

  終止上市日:2007年4月10日

  終止上市權利登記日:2007年4月9日,即在2007年4月9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基金安瑞終止上市后的相關權利。

  二、基金終止上市交易后,基金開放贖回之前,一般情況下,持有人無法進行基金交易,也無法辦理基金贖回,存在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三、原基金安瑞份額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統一變更登記至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安中小盤成長股票型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持有人可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網點和其它指定的銷售渠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

  四、基金安瑞終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終止證券交易所市場的證券登記服務手續。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終止上市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并進行基金份額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變更之后,將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細數據進行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初始登記。

  五、基金安瑞終止上市后,原基金安瑞份額持有人需要對其持有的基金安瑞份額進行重新確認與登記,即確權登記?;鸸芾砣藫藢⑾鄳幕鸱蓊~轉登記至持有人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注冊的相關銷售機構。此后,持有人方可通過相關銷售機構進行華安中小盤成長股票型基金份額的贖回。

  六、對于已經辦理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限制轉移措施的基金份額,有關登記機構及證券經營機構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該限制措施的轉移手續。

  七、原基金安瑞份額持有人若想對其由基金安瑞份額轉型而成的華安中小盤成長基金進行贖回,事先必須對其持有的基金安瑞份額辦理"確權登記"手續。

  八、投資者欲了解詳細情況,可登陸本公司網站(m.czlongchang.com)或者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50099,021-68604666)垂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