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國際配置混合(QDII)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通知
2006-11-02 00:00:00 來源: 字號: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華安國際配置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通知

 

華安國際配置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華安國際配置基金募集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6]160號)及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關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外匯業務和境外證券投資額度的批復》(上海匯復[2006]94),自2006913日起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理財中心、電子交易平臺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銷網點定向募集,截至20061020募集工作順利結束。

 

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有效認購戶數為16,652 戶。本次募集的有效凈認購金額為196,584,558.01美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額面值1.00 美元計算,折合基金份額196,584,558.01,已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資金已于20061025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華安國際配置基金托管專戶。

 

募集資金在募集期所產生的利息將在基金實際收到時歸基金資產所有。本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華安國際配置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華安國際配置基金產品說明書》和《華安國際配置基金份額發售通知》中有關基金募集的具體規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關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6112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書面確認,基金合同自該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后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單的查詢和打印,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m.czlongchang.com 和客服電話40088-50099、021-68604666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本基金管理人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按開戶時填寫的地址寄送認購交易確認書。請基金份額持有人注意客戶信息中的地址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包括省、市、區、具體地址及郵政編碼等)。若需更新,請及時到銷售機構變更相關資料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m.czlongchang.com修改。

 

基金合同生效未滿六個月,基金管理人可不接受相應的贖回。贖回業務具體辦理時間在開放贖回通知中規定。在確定贖回業務具體辦理時間后,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每次贖回受理截止10個跨境工作日前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網站上通知。

 

特此通知。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