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外匯資產投資境外市場選擇拓寬
2006-09-10 00:00:00 來源: 字號:

  國內首只QDII外幣基金———華安國際配置基金,于日前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5億美元的QDII投資額度批準。此前,中國證監會正式核準了華安基金關于華安國際配置基金的募集申請,其將作為中國證監會推出QDII試點后的首只外幣基金,于近日通過工行等銷售網點向個人及機構投資人進行定向募集。

  就在首只QDII基金破繭之際,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參照《通知》相關規定,首只QDII外幣基金即按“投資風險低、運作監管嚴、操作專業化”原則設計運作機制,頗有量身定制之感。

  據此前央行2006年第5號公告規定,符合條件的基金公司等可在一定額度內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自有外匯,用于在境外進行包含股票在內的組合證券投資。據此,首只QDII基金就將主要投資于紐約、倫敦、東京、香港等國際資本市場,投資范圍涵蓋固定收益產品、股票、房地產信托憑證和商品基金等國際主流金融等品種,與銀行推出的QDII相比,投資范圍大大擴充。而根據新出臺的《通知》的規定,該基金將由華安基金與國際著名投資專業機構雷曼兄弟共同成立聯合投資管理團隊,共同管理,并采取聯合監督制度,由境內基金托管人———工商銀行和境外資產存管人———匯豐銀行分別負責監控資金的流入流出和投資運作全過程,以確?;疬\作的安全、透明。同時,境內托管人工商銀行還將按《通知》要求報送外匯資金流出入、賬戶收支等情況,并進行國際收支申報,以加強統計監測。

  對于有意向認購、申購首只QDII基金的投資者,《通知》明確,居民個人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內銀行的外匯存款,不得直接使用外幣現鈔;機構不得使用債務性外匯資金。同時與傳統基金通過銀行、券商渠道銷售不同,投資者只可通過銀行認(申)購、贖回基金及參與分紅。

  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通知》的出臺以及首只QDII基金的問世,將進一步拓寬境內機構和個人運用自有外匯資金的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更充分地利用境內外市場,提高資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風險,增強資產保值增值能力。

  分析人士認為,這是我國提高金融對外開放水平,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一個重要步驟。隨著試點推及,將有越來越多基金公司推出QDII基金,給投資者利用外匯資產投資境外市場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