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批準華安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
日前,中國證監會批準了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啟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以下簡稱QDII)試點。試點初期,暫以私募外匯形式進行境外投資,產品設計上要嚴格控制風險,為投資者謀求穩定回報。條件成熟后將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穩妥推進。
QDII是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兌換、資本市場未開放條件下有控制地允許境內機構投資境外的制度安排。隨著我國金融領域對外開放日益加快,通過QDII實施“走出去”戰略,可以為境內金融資產提供風險分散渠道,分享世界經濟增長的成果,并有效分流儲蓄、化解金融風險。同時,也可借此在國際金融市場中鍛煉境內金融機構,有助于培養其研發隊伍和投資隊伍,提高我國金融企業的競爭力和產品創新能力。此外,推出QDII,對于完善我國匯率形成機制、改善我國國際收支平衡機制、建設經濟發展的和諧環境均有重要意義。
2001年以來,中國證監會一直對QDII問題進行認真研究,采取了審慎決策、擇機啟動、分步實施的策略,組織業界反復論證,并多次征求過有關部委的意見。當前,我國宏觀經濟形勢良好,金融運行健康平穩,為QDII的推出提供了良好的宏觀環境。隨著股權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完善市場法制建設和發展壯大機構投資者等基礎性工作的穩步推進,市場對QDII的了解不斷加深,推出 QDII試點的時機已趨成熟。
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的QDII方案基本具備推出的條件,將在近期開始試點。中國證監會將和外匯局等有關部委密切配合,嚴格監管,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有關精神,充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將加強宣傳引導,穩步推進QFII試點,逐步擴大QFII規模,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
詳情請見中國證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