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順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持有的基金單位部分上市流通的公告
安順證券投資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字(1999)15號《關于同意設立安順證券投資基金的批復》批準,由上海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山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浙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發行規模為30億份基金單位,每份基金單位面值1元,其中,
向社會公眾發行297000萬份基金單位,已于1999年6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發起人認購3000萬份基金單位,尚未上市流通。根據有關規定,基金發起人發起設立時認購的基金單位,可在基金上市一年后,按各發起人持有份額50%的比例上市流通。至2000年6月22日,本基金上市已滿一年。根據各基金發起人的申請,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安排,自2000年6月28日,上海國際信托投資公司、 山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浙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的375
萬份基金單位(合計1500萬份)可上市流通,未上市部分在基金存續期內仍由各基金發起人分別持有。
基金發起人持股結構:
發起人名稱 原持有份額
本次上市份額 未上市份額
(萬份) (萬份)
(萬份)
上海國際信托投資公司 750
375
375
山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50
375
375
浙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50
375
375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0
375
375
合計
3000
1500 1500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