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調低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與華安上證18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首次申購數額限制的補充公告
根據《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和《華安上證18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決定調低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華安創新”)和華安上證18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華安180”)首次申購數額限制。自2003年6月9日起,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在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有限公司等代銷機構的網點首次申購華安創新或華安180的最低金額從原人民幣5,000元調整為人民幣1,000元。在中國工商銀行的網點進行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的調整日期,以中國工商銀行網點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六月七日